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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注册指南
日期:2007-9-26     点击:

一、           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6月29日)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98项“护士执业许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1993年3月26日)第六条:“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第十二条:“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第十七条:“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二、           申请条件
(一)   经国家护士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二) 符合免考资格条件者(大学本科),可申请免考《护士执业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册:
 1、服刑期间;
 2、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的;
 3、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的;
 4、其它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四)再次注册的条件:
1、曾经注册过;
2、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
三、           申报材料
(一)办理首次执业注册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单贴在申请表第2页上,符合免考条件的出具免考证明);(表格可在市政府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2、1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片4张;
3、护士资格证复印件(需带原件验证)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7、拟执业机构聘用证明,
8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再次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表格可在市政府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2、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
3、《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5、医疗执业机构聘用证明;
5、中断五年以上者,须提供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参加临床实践3个月的证明材料。
(三)变更注册
省内变更:
1、本人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政务中心窗口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2、 持《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和身份证到拟执业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签字加盖公章 (在申请表上)
3、 到原执业单位签字盖章
4、 市卫生局签字盖章并拷出个人信息(需提供:前面的申请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拟执业医疗机构聘用证明;拟执业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软盘。)
5、 到拟执业地注册机关注册(不重新发证)。
出省变更:
1、本人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政务中心窗口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2、《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和身份证到拟执业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加盖公章 (在申请表上)
3、到原执业单位签字盖章
4、市卫生局签字盖章并注销注册记录(需提供:前面的申请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拟执业医疗机构聘用证明;拟执业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软盘。)
入省变更
(1)注销注册。申请人到原注册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注册有关事项,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原注册主管部门存档),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导出信息于软盘或移动盘;由原发证、注册机关按规定程序进行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的验证和注销,并开具“护士注册注销证明”。
(2)申请注册。申请人持“护士注册注销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接收单位证明,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装有个人信息的软盘或移动盘、被注销的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向拟执业地护士注册主管部门提出入省变更注册申请。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审核合格,在上述表上出具证明;按照“《护士执业证书》填写说明”编号并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并进行注册。

所交资料均要求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事程序:
  在市政府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申请(领取申请表,提供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者进行受理------------交相关科室与领导审核----------------符合要求者颁证。
 
五、办理时限
(一)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护士注册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98号)。
(二)收费标准:首次注册8元,再次注册(每两年一次)4元。
七、联系电话:
市卫生局医政科:2106067
市政府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2523260、2523103
八、表格下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doc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doc护士出入省变更注册申请表.doc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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