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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部门的业务工作,制定和实施党建工作计划,发挥监督、协助作用。 2、审议本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建立,并征得党组同意,报上级党组织审批。选举配好所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3、定期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帮助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限期改变面貌。 4、参与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的监督。 5、审批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发展的新党员。本机关及管理部门、代管部门党组织发展的新党员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o 6、协助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o 7、受理机关和基层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协助查处违纪案件o 8、领导本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9、参与党组管理的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对党组管理的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或建议。 机关党委书记:钟荣光
电话:0818-210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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