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办
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二、编制全市卫生项目建设规划、计划,指导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建设规划工作。
三、拟订全市卫生项目建设实施办法。
四、组织、指导全市卫生项目建设的实施,监督卫生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
五、调查、收集、协调和处理全市卫生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六、会同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卫生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
主任:谯邵云
成员:谢军
电话:2106073,2526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