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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上岗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08-10-28     点击:

达州市卫生局
关于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上岗
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我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共50人,名单附后。按照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达市卫发〔2008〕114号)和省卫生厅的要求,现将招聘人员上岗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聘用合同。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发放招聘通知书;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式五份,省、市、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和招聘执业医师各一份;招聘人员填写受聘医师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招聘人员上岗。2008年11月10日前招聘人员到招聘卫生院上岗,用人单位负责办理招聘执业医师的执业注册手续。招聘人员工资及经费由省财政拨至市财政,再下拨至各县(市、区)财政。招聘人员须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上岗培训,培训1-2周,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立技术顾问组。各县(市、区)卫生局成立由医疗机构专家组成的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顾问组,顾问组成员与招聘医师实行一对一技术指导。
四、招聘通知书(样式)、聘用合同(样式)、受聘医师基本信息登记表、顾问组名单表格从达州卫生信息网下载。聘用合同(省、市各1份)、受聘医师基本信息登记表1份、顾问组名单1份(附电子文档)于11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政工科。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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